李尚宽局长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场会上的讲话

20.04.2015  12:41

 

 

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场会上的讲话

 

李尚宽

(2015年4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召开了这次现场会。我强调几点。

一、充分肯定十二五以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

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十二五以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全省年均发生非煤矿山事故102起、死亡103.6人(5年共发生非煤矿山事故510起、死亡518人)。其中较大事故年均5.4起、21.8人(共27起、死亡109人)。“十二五”以来四年年均发生非煤矿山事故22起、死亡30人(4年共发生事故88起、死亡120人),其中较大事故年均1.75起、死亡7.25人,比十一五期间都有较大幅度下降。特别是在非煤矿山数量居全国第一的情况下,2014年,全省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居全国第十三位和十七位。今年一季度没有发生非煤矿山事故。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力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淘汰落后产能。持续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对于规模小、标准低、安全保障能力差的矿山,坚决予以关闭退出。四年来我省非煤矿山累计关闭2104家,年均关闭526家。

二是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技术改造。全省累计有4430家非煤矿山达标,其中二级标准化 63家。目前全省露天矿山有1025家采用了中深孔爆破,4350家采用了机械铲装(占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98%),露天矿山大多委托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提高了安全系数。143家井工矿山完成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不断加大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1-3月份就打击非法违法行为3232起。

四是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夜间、节假日等监管薄弱时段和汛期等监管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今年一季度就排查整治隐患10498条,有效维护了安全生产秩序。

五是深化尾矿库隐患治理。通过几年的治理,全省尾矿库由215座减少至目前的124座,近年来我省尾矿库汛期没有发生过溃坝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充分认识当前我省非煤矿山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不能掉以轻心,要直面问题、不能回避,要时刻如履薄冰、时刻保持警醒。2014年,全国有7个省区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我省名列其中,暴露出我省非煤矿山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 露天采石场“一面坡、一面墙”开采现象在一些地区仍然具有普遍性。没有做到100%的分层分台阶开采,有的县区露天采石场普遍存在“一面墙”开采现象。

二是 全省非煤矿山“多、小、散、差”现状没有根本改观。开采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办矿标准低、安全无保障。

三是 安全标准化水平差距很大。我省非煤矿山数量居全国第一,但是取得一级安全标准化目前只有1家,陕西省非煤矿山达到一级标准化的企业有168家,达标比例远远高于我省。

四是 井工矿山问题十分突出。工程质量差,没有严格按设计进行采掘、支护、施工作业,部分矿井设计一套、施工一套,甚至没有设计,这些甚至都比煤矿落后几十年。部分井工矿山通风设施不完善,通风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主扇随意开停;许多井工矿山井下放炮后,盲目入井。最为严重的是,部分井工矿山探放水措施不健全,违规开采隔离矿柱,没有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心存侥幸。

五是 非煤矿山规划与整顿关闭政策不相适应。部分地区矿山数量居高不下,一边关闭整顿矿山,一边低水平重复新建矿山;部分地区矿权设置过多,布局不合理,矿权设置缺乏统筹考虑,资源利用率低,不按规范化、规模化开采。

三、牢固树立“零伤亡”理念,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今年的工作成效好坏也是“十二五”能否划上圆满句号的关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总的要求是要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全面完成下达的控制指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非煤矿山“零伤亡”理念。 这个理念是栋梁局长对全国煤矿提出的新要求。煤矿的瓦斯、水害、顶板等灾害远远高于非煤矿山,去年我省的煤矿零事故矿井比例已经达到98.5%,比全国95%略高。煤矿都能如此,非煤矿山更要做到,甚至要达到“零事故、零伤亡”。做到这一点,要把握四个关键: 第一,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把“零伤亡”作为最崇高的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先进的思想引领就没有正确的决策和行动。人的生命最宝贵,必须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始终坚守生命红线,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企业要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第二, 矿长要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追求“零伤亡”作为最神圣的职责。要把矿工当兄弟、当亲人,视矿工生命如同自己的生命,带着深厚的感情,带着强烈的责任,始终与矿工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让矿工高高兴兴上班、安安全全回家,要带头跟班下井,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第三, 矿工要做生命的主人,把追求“零伤亡”作为最强烈的意识和自觉的行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时时、处处、事事绷紧安全弦,遵章守纪,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防控事故的能力,要敢于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同做生命主人,共保生命安全,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第四, 地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把追求“零伤亡”作为最硬的业绩考核目标。年初要制定“零伤亡”的目标,签订责任状,年底要实行“零伤亡”的考核。要始终牢记每减少一个人的死亡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硬成效,不死人是最硬的业绩、最大的成绩,要依法办矿、从严治矿,推动更多的非煤矿山实现“零伤亡”。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去年我们发生了两起非煤矿山较大事故,教训十分深刻,血的教训不能再用血来验证。吸取别人的事故教训是聪明之举,但如果自己的教训都不能深刻吸取,就是愚蠢的表现。省安委办把2011年至2014年二季度发生的非煤矿山事故进行了梳理,分析了事故原因,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刻吸取同类事故教训,狠抓二季度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省局将近年来发生的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做成警示教育片,在全省非煤矿山全覆盖播放,让企业和矿工了解事故原因、明确防范措施、提升防控能力。

(三)切实提高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 从实践来看,安全标准化对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作用很大,矿矿达标是基础,我们更要注重高质量的标准化,特别是一、二级矿山数量。煤矿的一级标准化已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非煤矿山还任重道远。所以,要采取硬措施,力争3年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每个县都要建立1-2家“五化”示范矿山,以点带面。今年底前,101家大中型非煤矿山要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督促有条件的非煤矿山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申报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四)切实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力度。 井工矿山必须按照规程规定保留隔离矿柱,相邻井工矿山在划定矿界各退10米,任何人不得突破;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摸清水文地质情况;通风系统必须健全完备,主扇必须按规定运行,不能随意开停。同时,井工矿山提升设备必须定期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防止发生坠罐事故。今年底前,全省露天矿山必须做到分层分台阶开采,彻底消除露天矿山“一面墙”开采现象,今后将露天采石场“一面墙”开采作为一条红线,发现一家关闭一家。

(五)继续加大整顿关闭力度。 省里已经明确3年内,非煤矿山要减少到3000处以内,各地要按照标准要求,早安排、早部署,不能全部留到最后一年。同时,要严控新矿建设,严禁一边关、一边建,目前我省还有876处新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还有764家,总量已经达到5637处,关闭任务艰巨。今年要关闭439家,确保今年底全省砂石土矿山总量控制数为2878个,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4000个以内。

( 六) 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持续强化打非治违力度。 说一千、道一万,严格有效的监管仍然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要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检查,不能睁只眼闭只眼。今年国家安监总局安排在全国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安全生产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文件已经下达,各地要迅速开展行动。要采取“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矿山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实施暗查暗访,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紧盯不放,挂牌督办。

(七)狠抓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根据国办发20号文件规定,2016年底前,所有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落实监管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善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即时便捷、归纳分析系统科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

(八)认真落实国办发20号文件精神。 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出了五个方面二十项措施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提前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特别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注重完善执法的程序、事实、证据等,要充分保证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任何一环程序都不能缺失,重大处罚更要程序严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集中决定。

(九)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前段时间,我省已经多次出现了强降雨,汛期历来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段,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处置。各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巡查,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对防汛设施、预案、物资储备等一一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特别是尾矿库,严禁带病度汛。

总之,各地、各企业要按照这次现场会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进一步严格监管、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全年目标完成,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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