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规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面履行拒收拒送礼金券购物卡承诺

07.01.2015  16:54
 

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要十不准、十严禁、十不准等规定出台后,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纪委、监察室多次利用会议、文件、网站、PPT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并认真执行覆盖渗透到规划院各项工作中,干部职工清正节俭已经蔚然成风,廉洁自律已然约定俗成,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根据省林业厅纪检组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券、购物卡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省林规院纪委、监察室利用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营造元旦、春节重要节点清风正气环境的重要意义上,阐述了开展违规收送礼金券、购物卡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严格执行,禁止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它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的个人赠送的礼金券、购物卡,并禁止向上级部门、服务对象等赠送礼金券、购物卡等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会上,除因锦屏二类调查试点外业出差人员外,6名院领导郑重向厅党组作出拒收拒送礼金券、购物卡书面承诺(承诺书将上交厅纪检组),38名副科级干部郑重向院党委作出拒收拒送礼金券、购物卡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