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安厅百名处长下基层解决矛盾纠纷300余起

02.06.2014  18:38

  本报记者 阎志江

  “处长下基层、作风大转变”,贵州省公安厅通过正在开展的这一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意识日渐提高,呈现出“观念大改变、思想大提高、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进位”的良好局面和团结一心干事业、积极争先比进位的良好氛围。7月18日,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在省公安厅听取汇报时,充分肯定了他们开展这一活动取得的成果,希望他们总结出创造新型警民关系的经验。

   用制度保证干部切实下到基层

  今年3月,贵州省委部署在省直机关50个重点厅局开展“处长下基层、作风大转变”活动。省公安厅党委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厅机关作风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全省公安工作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确立了厅机关处长“人人下基层、个个受教育”的目标。

  在活动中,省公安厅把全厅189名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分成25个小组,安排他们分期分批下到基层锻炼,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方法,并要求他们必须到边远地区和治安复杂地方以及条件艰苦、偏僻的农村。厅党委还作出了“四个必须”的纪律规定:必须下到最艰苦的地方;必须餐费自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使用公车接送;必须至少有两天住在当地群众家里,其余时间均住在基层公安所队;必须按要求完成上报《下基层纪实报告》和《民情日记》。公安厅还成立了每组由3人组成的10个督导工作组,分赴市、州、地公安机关和厅直部门,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检查,明确规定“活动不结束,人员不回来”。

  省公安厅党委还专门制定了《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处长下基层”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调研制度、驻点工作制度和检查考评制度。规定厅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工作调研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个月,处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工作调研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个月。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在基层开展工作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的现象,省公安厅制定了厅机关民警赴基层工作“五个不准”规定:不准进入歌舞厅、按摩屋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不准打麻将;不准接受宴请、吃请;不准接受礼品、钱物;不准接受到边界迎送、警车开道、列队欢迎、基层陪同等迎来送往。违反此规定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律免职,民警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一个月,二者都将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追究领导的责任。

   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困扰

  “我从警26年来,第一次下基层锻炼,深切地体会到转变作风,真心为民是自己应尽的责任。”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情报处副处长吴昌新说,他带着米、面、菜油和慰问金等看望农村帮扶群众时,有位老人一直对他说感谢共产党、感谢公安民警,要不是他扶得及时,老人几次要下跪表达谢意。“我暗下决心,要把老人作为自己的父亲一样关爱。基层锻炼让我更感到肩负重责,感到公安机关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方面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除了决心与感悟,处长们下基层,也给基层带来了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变化:

  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黎建新住到了黔西南州兴义市猪场坪乡长湾村。当他了解到当地农民生活困难、致富门路狭窄时,便组织村民在林间建了多个围栏,用林木、石棉瓦在围栏内建造简易鸡舍,帮助当地村民发展养鸡业,促进农民致富;

  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唐宇、经侦总队副处长刘学文针对基层所队反映的各类统计报表20余种、40余份,耗费基层人力物力的问题,与航天科工贸公司技术人员一起共同研究开发出“公安统计报表自动生成软件”,可使目前80%的报表实现统计自动化,大大减轻了基层民警的负担,解决了基层渴望解决而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

  省公安厅纪委办公室的张瑞在基层期间,帮助独山县公安局规范了派出所审讯室,规范了近两年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台账,帮助联系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为全县民警进行执法记录仪现场培训……

  截至目前,厅机关已有161名处以上领导干部下到基层,占处级领导干部总人数的85%,他们住进了183个基层所队,为基层公安机关解决实际难题356件,为基层群众解决具体难题259个,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

  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表示,处长下基层付出的是汗水,换来的是民心;付出的是劳累,换来的是信任;付出的是辛苦,换来的是幸福。他说,处长下基层,必须带着真情走下去,才会赢得群众的“真心”,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必须紧扣民生这个重点,让人民得到实惠,才会得到群众的真诚欢迎;必须紧密结合公安实际,为基层排忧解难,才能得到群众的真正拥护;必须扑下身子扎下去,才能在实践中转变作风增长才干;必须形成长效机制,使其真正成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推动跨越的有效载体和强大动力。

  本报贵阳7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