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零容忍”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17.06.2018  00:14

  6月1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去年以来,省公安厅立足公安职能,发挥公安优势,积极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零容忍”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

  据悉,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清水蓝天”等多个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查处环境类行政拘留案件10起,成功侦破了我省首起向河流非法排污案件——盘州市宏盛煤焦有限公司涉嫌向黄泥河非法排污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

  作为黄泥河省级河长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主动与云南省曲靖市河长办积极沟通,拟制了《贵州云南两省三市(州)共同打击黄泥河生态环境违法工作五项联动机制》,在联席会议、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奖励等多方面形成了保护黄泥河的联动协作制度。工作例会、定期巡查、督查问责等多项制度方案的出台,搭建了从黄泥河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六方面的立体化治理体系。

  同时,省公安厅将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队伍建设作为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组建了黔西南州公安局生态环保执法支队,形成了州、市、县(支队、大队、派出所、警务室)大生态警务工作体制机制。 (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