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被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地区

29.04.2015  11:54

    4月27日至28日,全国公安机关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研讨会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召开,就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实地参观了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责任区刑警队建设。贵州省公安机关作为试点单位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

    根据公安部研究部署,确定贵州为全国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会议认为,贵州省委高度重视公安警务改革,以省委名义印发《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总体方案》,为贵州警务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奠定了坚实基础;将主办侦查员制度纳入《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为贵州开展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贵州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立足实际、主动作为,通过集中开展调研摸底、认真研究谋划思路、结合实际起草实施细则等措施,积极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会议要求,各试点地区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坚持改革精神和问题导向,围绕试点工作总体要求,遵循基本原则,把握重心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研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将实践探索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优化体制机制与提升队伍素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试点工作的计划性、操作性、建设性,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省公安厅党委表示,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大胆探索、攻坚克难,不断深化和深入开展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侦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为全国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全面推行积累经验。(周文学 魏泽奎 于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