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公积金出新政 7种情况可提取 附:公积金查询指南

07.04.2015  10:15

东北网4月7日讯 大庆市出台了《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补充规定》,对市民租房提取政策进行多项调整。新政策从3月31日起执行。

1.取消家庭收入条件限制。缴存人只要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且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大庆市无住房且租赁家庭唯一住房的,便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支付房租。

2.减少了4项申请材料:住房租赁协议、租赁完税证明、租赁备案登记表和家庭收入证明。

3.可提取额度较以往更高。按照缴存人租房面积和家庭人口来确定。要求缴存人及配偶合计提取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商品住房租赁基准价格和租住面积标准之积,且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超出的部分不予提取。

4.两种情况不予提取公积金:①房产部门已出具缴存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无房证明,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缴存人或同户家庭成员已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并已达成交房条件,购房人由于自身原因不验收的。②四县房产部门已出具缴存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无房证明,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便会产生腐败的“涟漪效应”,以致不该伸的手伸了,不该破的规破了,不该结的“圈子”结了,权力成了脱缰的野马。慎初者若不能慎终如始、一以贯之,就可能功败垂成而不得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