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实施“六个禁止”“三个不能”耕地保护质量提升行动

03.02.2015  11:52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强化耕地保护,今年贵州省将实施“六个禁止”、“三个不能”耕地保护质量提升行动。

    “六个禁止”是指:严禁以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由改变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用途;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设立城市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严禁地方城市干道等线性工程通过五千亩以上坝区核心区;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范围批准宅基地;严禁扩大五千亩以上坝区范围内现有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开展有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活动。“三个不能”是指不能占用万亩大坝、原则不能占用五千亩以上大坝、不能占用千亩坝子核心区。

    据介绍,2014年,贵州省实现了五千亩大坝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审批联动和建设占用坝区耕地分级现场核查,启动了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动态视频监控网建设,建立了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动态巡查和周报告制度。出台《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02万亩,全面实施耕作层再利用工程,提高了耕地质量,得到国土资源部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