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实施“六大工程”深入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跨越发展

27.09.2016  23:13

  近日,黔东南州印发了《关于全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实施“六大工程”,深入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跨越发展。

  一是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抓好州苗医医院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争取201 7年立项建设;新建、改扩建州中医医院和凯里、三穗、台江、镇远、施秉、麻江、岑巩、丹寨、雷山等9所县(市)中医医院,支持在黔东片区的三穗县中医医院和人口达到40万以上的县(市)按照三级中医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鼓励其他专科医院设立中医民族医诊疗服务区。全面推动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苗医馆、侗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为村卫生计生室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全力打造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计生室中医诊疗室,全面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二是强化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工程。探索在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州中医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建立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州级培训基地;实施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力争在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大专以上层次苗侗医药专业;积极探索民族医药特色教学模式;加强中医类各种培训培养项目实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队伍总量,到2020年,力争州中医医院引进博士3名、硕士15名。建立健全中医民族医人才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进行奖励,每2年开展1次州级“中医名医”和“民族名医”评选活动,每次各评选1至2名,获评人员将从州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提供20万元科研教学经费。鼓励中医名医、民族名医带徒,每培养出1名优秀中医(民族医)医师,从州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中一次性奖励传承人1万元。

  三是大力建设中医药特色工程。培养一批中医“名院”。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中医药服务持续改进工作,鼓励中医医院积极研究和推广中医新技术、新疗法,按照中医药特包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打造州中医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三穗县中医医院、剑河县民族中医院、黎平县中医医院、锦屏县中医医院、从江县中医医院、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同时,对州内在中医药、苗医药、侗医药和瑶医药等方面形成特色优势的中医医院进行重点打造,建成一批管理规范、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突出的示范“名院”。打造一批名中医特色专科。建立州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鼓励各级中医医院申报州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以项目建设提升专科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以评促建。

   四是建设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支持州民族医药研究院申报黔东南州苗药侗药医院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加强与国内外重点试验室合作,以高标准建设苗药侗药重点实验室。推动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平台、中医医院制剂室和炮制室建设。开发一批中药民族药传统制剂。各级中医医院按不低于2%的业务收入作为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加强传统名方和新药等中药民族药科研,研制一批特色突出、疗效明显的中药院内制剂。完善落实临床中药制剂相关支持政策,对获得《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的院内中药、民族药制剂品种,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在州内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将符合条件的院内制剂纳入新农合、医保报销目录,并积极向省级争取院内制剂在省内调剂使用。 

  五是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内涵工程。将苗医药、侗医药、瑶医药等民族医药文化建设纳入我州“十三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依托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建设州民族医药博物馆,组建民族医药互联网博物馆,结合中医药、民族医药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传统中药、民族药品牌、中药老字号保护和文化内涵宣传。支持苗医药、侗医药、瑶医药等民族医药项目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争取将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建设成为省级、国家级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示范基地,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点,建立完善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科普网络。编写适合各年龄段学习传统文化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科普读物,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进医院、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鼓励各县(市)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主题公园,支持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广泛宣传普及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知识。

  六是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工程。加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治未病科(中心)建设,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服务。鼓励中医医院建设康复科,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学融合,提供规范化的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指导,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鼓励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增设老年护理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保健服务与居家养老结合服务机制,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研发创新平台,促进产品的研发及转化。

  (编辑 曾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