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出台生态问责暂行办法

30.06.2016  14:48

本报讯 贵州省六盘水市日前印发《六盘水市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红线保护工作问责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适用的情形、方式等内容。问责的对象包括各县(特区、区)、钟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涉及承担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问责范围包括因人为原因致使职责范围内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红线保护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低下,严重影响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红线保护的行为。问责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