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措并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01.06.2016  05:55

  为切实简化事项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六盘水市质监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155号令),于2014年9月1日承接省质监局下放9项行政许可后,认真梳理承接事项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办理的许可事项分别制定运行流程。

  一是积极承接下划行政许可事项。所承接的事项全部进入六盘水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负责受理、审查、审批、制证、送达相关书面凭证,网站公示相关许可信息。选调工作积极性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在政务审批事项上采用授权委托书形式,六盘水市质监局法定代表人授予窗口首席代表对9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和发证权限。根据省政府第155号令,所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如下:

  1.国家规定范围内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2.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含食品检验机构、司法鉴定机构)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

  4.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

  5.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6.国家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

  7.制造规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许可

  8.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9.权限内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审批

  二是主动缩短行政办理时限。在行政事项办理时限上,根据六盘水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压缩审批时限,将9项省级下放行政许可及原有审批事项5项行政许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统一压缩减50%的时间内完成。

  三是严格行政许可收费标准。在检验检测收费方面,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发布的收费标准。对微型企业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减免部分收费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通知》(黔价费〔2013〕30号),产品检验检测费、现场评审费、委托检验检测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50%。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9日,六盘水市质监局审核中心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580件,办结1580件,其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核发共计1493人次;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办结发证85人次;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办结2件;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含食品检验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办结17件;国家规定范围内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结2件;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办结7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办结7件;国家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办结4件;权限内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审批办结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