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项举措狠抓春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05.02.2015  19:14

               

 

  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前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县安监局根据《中共从江县委办公室从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江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社会稳180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党办发〔2014〕96号)文件精神,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县安监局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王光俊副局长领导带队,从2015年1月22日起2月4日,对全县21个乡(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等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着力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排查,督促整改,违法必究。为做好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我局对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展开不间断的安全大排查,凡出现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凡出现无证经营、无消防安全措施、无应急方案、违法经营的一律依法查处。
  二、无准销签的产品一律不准销售。根据《从江县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法》凡在我县区域内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加贴防伪准销签,外省烟花爆竹进货销售,必须提供登记备案材料,凡是无防伪准销签和备案材料的一律不准销售并没收。
   三、严格检查货物的标准是否合格。检查人员采取抽样试验的办法,对不同种类的产品进行抽样,进行抵押检验,坚决没收不合格产品,并对销售商进行教育处理。 四、检查货物的库存是否超标。货物库存必须和门店的设立相吻合,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易燃易爆场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五、严厉查处无证和非法经营者。此次大检查的重点是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特别是对无经营许可证进行批发和销售的进行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检查中,还将对长期从事“地下”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根据线索,要一追到底,决不姑息。
  六、强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管。检查人员还向群众发放相关安全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教导群众安全燃放知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中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或举报(举报电话:0855-6419147),县安监局将依据《从江县烟花爆竹非法经营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杨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