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集团:鸭溪电厂六项坚持提高效能监察管控工作

25.08.2014  19:31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有效落实金元集团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自6月份以来,鸭溪电厂采取六项坚持措施规范和完善效能监察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效能监察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与标本兼治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纪检监察部按照金元集团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效能监察的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和预期效果进行明确和全面负责,并对效能监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对其外在因素和内在本质进行治理,确保效能监察达到“完善、规范、巩固、提高”的总体要求,有效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坚持教育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效能监察中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不坚持原则、工作相互推诿、协调配合不好、职工意见较大等情况,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其加强教育引导,使其认识到问题的根本原因所在,能够自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预防,并随时对其继续进行效能监察,促使其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根本转变和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对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部位、薄弱环节以及职工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时,对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以监察建议(决定)书的形式,要求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金元集团监察部报告,确保效能监察工作过程形成PDCA循环管理。坚持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在效能监察过程中,发现对工作拖拉、因管理不善出现质量事故、故意向投标单位泄漏标的、违章指挥造成事故、对不良现象放任不管、欺上瞒下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时,应根据分析责任认定提交处罚意见,对违法、违纪、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建议免职或者调离岗位,对举报有功、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廉政勤政成绩突出人员予以表彰或奖励。坚持廉政监察与勤政监察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纪检监察部在本单位纪委的直接领导下,不仅要负责对党员干部(含“三管”)人员进行廉政监察,而且还要对党员干部(含“三管”)人员进行勤政监察,时常保持与党员干部(含“三管”)人员的密切联系,落实有关廉政监察和勤政监察的具体工作,注重廉政勤政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接受组织和职工监督,规范自身廉政勤政行为。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纪检监察部在开展效能监察活动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对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点或难点问题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或避免经济损失,又要对社会效益进行明确分析和估价,最后才能对效能监察活动进行选题立项,然后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