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与印度共和国内政部联合声明

23.11.2015  18:28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邀请,印度共和国内政部部长辛格于2015年11月18日至23日对中国(北京和上海)进行了正式访问。在北京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辛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会见辛格,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与辛格(以下称“双方”)举行了会谈。会见会谈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进行。

  双方一致认为,2014年9月和2015年5月,习近平主席和莫迪总理成功实现互访,就构建两国更加紧密发展伙伴关系达成重要共识,为中印关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印执法合作的发展创造了有利契机,注入了强劲动力。双方应以此为契机,落实好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不断增进理解互信,进一步加强执法安全合作,为维护各自国家和地区安全稳定而不断努力。

  双方强烈谴责近日发生在法国巴黎的恐怖袭击事件。双方重申强烈谴责并坚决反对任何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承诺开展反恐合作。

  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一、加强双方高层互访,建立中国和印度高级别安全和反恐会晤机制,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和印度共和国内政部部长牵头,每两年一次轮流在北京或新德里举行会晤。2016年上半年,中国公安部将派部级代表团访问印度举行第一次部级年度会晤。

  二、为落实好双方部级会晤机制成果,建立由两部国际合作部门牵头的局级年度磋商机制,一年一次轮流在北京或新德里举行磋商。2016年,中国公安部将派代表团赴印度举行首次局级年度磋商。

  三、同意通过以下途径加强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合作:一是就恐怖活动、恐怖组织及恐怖组织之间的关联情况交流经验和信息;二是就反劫持、人质事件和其他恐怖主义罪行交流经验;三是在地区和多边反恐怖活动中协调立场。双方同意互派反恐专家代表团就反恐合作进行磋商。

  四、加强双方在反恐,禁毒,打击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经济犯罪、非法移民和非法贩运武器弹药及其它跨国犯罪的合作,推动中印执法安全合作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为此,双方可互派相应的专家工作组。

  五、双方将加强在执法能力建设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和鼓励两国公安、内政部门官员参与对方举办的业务培训和研讨会,相互学习和借鉴在防范和打击犯罪、应对反恐等非传统威胁方面的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为进一步加强双方执法合作,双方将尽快推动签署两部间关于打击犯罪的正式合作文件。

  七、印度内政部长辛格诚挚地邀请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双方方便的时候访问印度。郭声琨愉快地接受了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