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环保局组织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宣传解读工作

26.01.2015  13:32

  为了有效遏制当前环境违法高发频发态势,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在全州营造浓厚环保法治氛围,州环保局认真组织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宣传解读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印发《黔东南州环保局宣传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实施方案》,加强了对各县市环保部门宣传解读工作领导,明确各科室、直属单位在宣传解读中工作职责,将宣传解读责任落实到科室、到个人。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服务环保工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向污染宣战决心,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责任追究,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环境监管查处典型案件,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工作,执法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土政策”清理,企业自主守法,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重点开展宣传。

  三是整合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制作宣传栏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通知》的精神和主要内容,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督促企业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形成营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良好氛围。

  四是搞好指导培训,提升宣解能力。加大对各县(市)环保部门宣传解读工作指导和培训力度,将《通知》精神和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开展培训,让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能准确理解《通知》精神实质和内容,不断提升基层环境监察队伍宣解能力。

  五是监管宣解结合,提升企业意识。一方面在环境监察执法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并依法查处排污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积极向排污单位宣讲《通知》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为排污单位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政策指导以及技术咨询等服务,在监管中不断提升企业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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