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总工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05.05.2015  14:00

 近日,黔西南州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会议指出,《意见》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住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利契机,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在工会工作的突出位置,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明确工作抓手,创新方式方法,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积极发挥作用。

会议强调,广大工会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工作原则、目标任务等相关内容,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职工队伍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通过加强劳动关系立法、完善劳动标准、严格监督执法,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既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工会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据悉,为全面推动全州工会系统深入学习《意见》精神,州总工会下发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通知,对各级工会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以此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