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年的就业与培训问题

02.06.2014  18:36

  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2010年,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从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导思想、开展方式、资金保证等方面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1]95号),结合实际明确了我省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

  目前,我省职业培训已覆盖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应届高校毕业生、企业新录用人员以及在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户籍在岗职工等群体,并明确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时要注重实际操作,积极与各类企业对接,采取定单、定向培训的方式,提升培训学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建议我省青年参加企业在岗人员技能提升培训,与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机构或劳动保障事务所取得联系,便于推荐适合的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