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法院“院长带头办案”敲响庭审观摩“第一槌”

14.06.2014  18:17

               

 

6月13日上午,被告人莫某诈骗案在兴义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敲响了该院各类审判庭审观摩“第一槌”。这是兴义市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查找庭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审判作风的又一重大举措。 由于莫某诈骗一案比较疑难复杂,此案由兴义市法院副院长、一级法官朱维文亲自担任审判长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兴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波出庭支持公诉。黔西南州中级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兴义市法院部分青年法官到庭观摩庭审。 上午8时4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全部查清。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朱副院长和合议庭成员精力集中,专注庭审,配合默契,规范有序,展现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业务水平。鉴于该案疑难复杂,朱副院长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庭审委员们从庭审程序到案件的实体处理,从合议庭到书记员、法警的表现都一一进行了点评,针对一些问题与不足,提出了许多较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 朱副院长在庭审结束后表示,“院长带头办案”,不仅减轻了审判庭的办案压力,而且间接地为法官起到了指导和示范作用,同时缩短了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加了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据悉,今年来,兴义市法院坚持把“院长带头办案”作为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倡导院长主办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规范庭审程序,发挥好庭审示范指导作用,要求院领导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身先士卒,不仅要作指挥员,而且要争当战斗员,以此将法院审判优质化工程推向深入。(漆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