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纪委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6.03.2015  17:54

               

      2014年以来,兴义市纪委监察局在协助市委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委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做到组织协调力度不松懈、自身责任落实不放松。

强化主体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委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州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部署,组织开展交流讨论,不断深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实际分层次制作责任书,由市纪委书记分别与副书记、副书记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强化责任,细化任务。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班子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分析形势任务,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委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各级媒体刊登党风廉政稿件100多条。编发《兴义纪检监察》4期,向上报送信息200余条。拓展网络宣传阵地,被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采用信息1条,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采用党风廉政信息10余条,更新“兴义党风廉政网”信息500余条,组织上报反腐倡廉网评文章30篇。发挥廉政书屋作用,组织各部门观看党风廉政电教片2万多人次。组织20多个部门2000余人到兴义监狱开展了现身说法警示教育。

强化主题教育,深入纠正“四风”。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纪委常委班子和各党支部集中学习时间都20天以上,组织开展专题讨论2次,召开座谈会3次,走访调研5次。共征求到群众对市纪委常委班子提出“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52条,班子成员征求到在意见建议22条,其他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征求到的意见建议251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热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10篇。对已有的25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废止3项制度,完善8项制度,新建3新制度。通过制度建设的完善,扎紧了制度笼子,强化了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意识显著增强,减少了越界犯规行为。从严控制会议文件简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整顿会风文风,全市性纪检监察会议比上年同期减少20%;以市纪委名义下发的文件精简23%。重点抓好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吃拿卡要”、乱收费、滥用职权等问题的治理,查处“吃拿卡要”案件1件,查处查办干部1人;清理并责令某中学清退乱收费58.4万元;清理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严格规范“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全市清理处置违规配备公务用车3辆。严厉整治和纠正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豪华铺张办晚会等问题,严格落实中秋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和元旦春节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送节礼等禁令;在双休日和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日加大对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的暗访力度,全面规范和整治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和公车私用行为,查处6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狠刹滥办酒席歪风,查处顶风违纪滥办酒席典型案件3件,查处干部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查处失职渎职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查处公款旅游7件9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会议纪律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集中清理并督促整改干部 “吃空饷”、在编不在岗问题76人;查处领导干部企业兼职1人,清理1人。

强化队伍建设,为抓实主业主责提供保障。按照“三转”要求,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退出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14个,保留15个,腾出人手和精力聚焦主业。调整优化委局各室,人员力量向查办案件工作倾斜,案件检查相关业务室占机关职能室的66.7%。成立26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加强对民生领域的监管。2014年共立案查处61件  71人,党纪处分44件49人,政纪处分18件22人,其他案件1起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利用“干部夜校”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8期1200人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组织的综合业务、案件检查业务等培训28人次;分期分批抽调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到委局机关跟班学习、办案培训锻炼2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