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强化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

24.08.2015  10:24

        兴仁县水务、供水部门从2012年实行水务一体化改革以来,多措并举,创新发展,狠抓县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为县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

        兴仁县城供水范围含东湖街道办、城北街道办、城南街道办、真武山街道办四个办事处,供水人口(含县城周边)达14.2万人,日需水量达2.5万吨,随着陆关工业园区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需水量在以每年20%的增长速度递增。为了满足县城区不断增长的用水需求,有关部门强化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

      一是强化供水管理体系建设,适应水务一体化改革新要求。兴仁县城供水是由兴仁县供水总公司经营管理,按照2011年黔西南州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涉水事务全部划归水务部门管理,兴仁县水务局作为城镇供水的行政主管部门。

      兴仁县供水总公司重组于1998年,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公司现有从业人员224人,其中:给排水专业技术14人,水质检测6人,经济管理6人,财务管理8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32人。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工程技术部、用水安全监管部、人力资源部、供水调度中心,下属有安装公司、物资公司、水厂、污水处理厂、巴铃分公司、屯脚分公司、下山分公司、新马场分公司、潘家庄分公司九个管理经营单位。有生产经营场所12.6万平米,固定资产达2.45亿元,具有合格的供水资质。

      县城现有供水水厂3座,即:双山水厂,团坡水厂,青塘水厂。县城供水水源有7个,即:鲁皂河地表水、龙洞地下泉水、清塘地下泉水、双山地下泉水、法泥水库、青树子水库(应急供水水源)、大桥河水(应急供水水源),正在建设的鲁皂水库(总库容700万方)将作为县城供水的主要水源。在双山水厂设有兴仁县水质检测中心,为2014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投资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项目,可检测指标21项,已投入使用。同时,黔西南州水文水资源局设有水环境检测中心、县疾控中心设有水质监测室,作为供水水质监管、监测服务单位。

      二是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县城镇供水。2012年8月,兴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仁机编字(2012)33号文”明确了兴仁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城乡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务局下设水电工程管理股,负责城乡供水建设和水务企业监管工作。按照改革方案,明确城镇供水主管部门为兴仁县水务局,配置了城镇供水行政管理人员6名,供水总公司配置了城镇供水管理人员100人。城镇供水工程建设,大多由供水总公司负责开展,如双山水厂建设、城区管网建设改造、潘家庄镇王家寨片区供水工程建设、屯脚镇供水工程建设等均由供水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部门职责明确。

      三是加强县城镇供水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12年3月,兴仁县水务局以“仁水字(2012)13号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贯彻实施《城镇供水管理办法》的意见,关于贯彻实施《贵州省城镇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城镇供水管理。2007年6月,贵州省人民政府以“黔府函(2007)116号文”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黔西南州兴仁等5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明确的兴仁县城供水的鲁皂水库、法泥水库两个水源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012年1月,兴仁县环保局下发了“兴仁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制度”文件,对饮用水源地设立了标志标牌,划定了保护区范围。

      2012年,兴仁县水务局、县供水总公司编制了兴仁县城镇供水远景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城镇供水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均已完成,兴仁县供水总公司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程序规范进行,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的“四制”原则。兴仁县供水总公司制定了供水企业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城镇供水服务规范投诉制度、投诉处理流程、投诉处理反馈制度、政风行风评议制度。兴仁县水务系统作为全州政风行风评议部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制定了兴仁县城市供水水质检查督察制度、兴仁县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兴仁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兴仁县水务反恐防恐应急预案,对水质监管与信息发布应急管理作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制定了兴仁县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兴仁县城市规划区自备水源使用管理办法、兴仁县自备井饮用水管理制度、清理取缔兴仁县城区自备水源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