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水务局“五措施”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06.11.2014  10:24

      为了搞好兴仁县水利项目建设,进一步管好用好民生资金,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兴仁县水务局“五措施”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一是明确职责。成立兴仁县水利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职责,把任务层层分解。二是开展监督检查。采取工作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三是严格执行备案制度。操作员5至15日内在《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系统》上对每个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动态信息进行更新。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拨款实行“3-3-3-1”制,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涉农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五是畅通监督渠道。涉农项目除监督员在《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系统》进行公示外,目前还开通了手机版《涉农资金监督监察系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涉农资金公开公示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