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法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任前培训

26.06.2014  18:26

               

6月24日,兴仁法院组织对新选聘的16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前业务培训,培训会由政工科长李明忠主持,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及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参加。

杨德莉院长在开班仪式上讲话时指出:人民陪审员是经过严格程序产生的,是经过兴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任命的“不着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职业多样性、年龄梯次有效增强了合议庭的思维多样性,弥补了法官局限在法律技术层面上处理个案的不足,使合议庭更加客观全面地找出于情于理于法兼容的解决方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杨德利院长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树立强烈的责任感,慎用权力,勇担义务;二是遵纪守法,珍视荣誉,严守各项审判纪律;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专职审委会委员方厚德从人民陪审员职责、陪审员历史和陪审制度的民主性等方面讲解怎样当好一名人民陪审员。专职审委会委员王松从陪审员参加庭审的途径、庭审的环节和庭审注意事项三个方面引导陪审员如何参与庭审。行政庭庭长邓明涛从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主体、行政案件审理等多角度为参训人员解读了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架构。优秀人民陪审员杨清广与参会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并就如何快速高效融入角色提出建设性意见。

李明忠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重要保障。人民陪审员要多参加庭审,积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多与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官进行沟通,尽快进入角色。希望大家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好陪审员而不是“陪衬员”,依法、客观、公正行使人民赋予的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