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内八大流域推进生态改革 将实施河长制

05.03.2016  11:43

赤水河仁怀段,两岸风光秀丽。徐其飞 摄

    3月3日,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厅了解到,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成效明显,今年贵州省将复制、推广赤水河保护治理经验,推进省内红水河、都柳江等八大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其中,南盘江、北盘江等五大流域重点目标为水质保护,将推进6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据悉,赤水河被称为英雄河、美景河、生态河、美酒河,贵州省提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赤水河”。2014年来,贵州省在赤水河、乌江、清水江流域开展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下环境保护河长制、生态补偿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制度成果,以及形成“党政统筹、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水环境保护大格局。

    目前,赤水河流域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6%,2015年,该流域10个监测断面均达到规定水质类别,其中9个达二类水质。总体上看,赤水河流域水质实现了“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水质明显改善,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功能”的要求。

    今年,贵州省将按照“可复制”原则,把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牛栏江-横江(含草海)纳入规划,全面开启八大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行动。鉴于该五大流域水质总体为优良的实际,其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重点目标为水质保护,将重点推进6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一是实施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即按照规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和河流保洁要求,在五大流域的一、二级支流实施“河长制”;二是参照赤水河生态补偿办法,今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五大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方案;三是根据各流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划定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红线,以及制定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环境准入制度与管理措施;四是根据各流域产业特点,统筹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等项目,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整治机制创新;五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对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等;六是建立各流域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设施第三方运营制度,坚持以“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为原则,引导排污企业、治污企业签订第三方治理服务合同,促进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行业的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记者 杨林国)

[责任编辑: 罗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