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再学生态红线和生态问责两办法

22.12.2015  10:13

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和《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是省委省政府明确针对生态环境损害、林业生态红线保护颁布的第一个比较系统规范的问责办法,是将现有法律监督、纪律监督与问责监督有机地结合,为有效解决领导执行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供了统一规范的责任追究依据和标准。《问责办法》的实施,意味着党政领导干部保不住生态就将保不住头上的“乌纱帽”,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和保障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必将促使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重视生态建设,转换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2月18日,六盘水市森林公安局和防火办组织召集全体民警和干部对两个《问责办法》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会上,市森林公安局政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李宗瑜同志全文领学了两个《问责办法》,特别对《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作详实讲解,并要求全体民警和干部要认真把握《问责办法》的实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清形势、明确责任、把握重点,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保护生态红线职责,全面迅速地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工作中去。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王安刚同志强调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开展执法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大胆作为,为严打涉林违法犯罪,保护森林资源再立新功。

与会民警和干部一致表示,要加强对生态红线是党和人民的“生命线”,是林业事业的“目标线”,是政府执政的“高压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底线”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对中央、省、市有关林业生态建设保护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两个《问责办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坚守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努力为绿色贵州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