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骗财骗色 男子一审被判7年

05.12.2015  02:35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网上购买警服,伪造警官证,现实中冒充警官骗财骗色,男子马利鹏因构成诈骗罪,近日被城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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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冒充警官骗取多人信任敛财20多万元

马利鹏,化名马剑国,于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期间,在网上购买警服、伪造警官证,并在打印店印制警民联系卡后,冒充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警察,以谈恋爱为由骗取被害人赵某甲信任后,以各种理由多次骗得赵的现金共计25850余元,赃款被挥霍。

在与赵某甲相处过程中,马利鹏骗取被害人田某某信任后,先后骗得田某某现金18800元并挥霍。

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马利鹏冒充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警察,骗取被害人赵某甲的信任后,以帮助购买音箱、办理KTV消防证等理由,骗得赵某甲现金91200元。以给赵某乙之子办理减刑、假释为由,先后骗取赵某乙现金72900元。综上,被告人马利鹏诈骗金额共计208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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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城关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马利鹏无视国法,虽曾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刑教育,但仍不思悔改,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又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的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利鹏诈骗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考虑到被告人马利鹏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马利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