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组织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核查工作

14.09.2016  02:35

      9月5日-10日,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要求,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工作的通知》安排,省农委与相关市(州)农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两个核查组对2015年农业部第一批认定的罗甸县、遵义市播州区(原遵义县)、印江县进行核查。核查组现场检查了三个创建试点单位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农业投入品经营店等,查阅相关材料,与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座谈,听取当地政府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汇报,并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核查工作表逐项进行评分。经核查组综合评定,罗甸县(总分96.25)、遵义市播州区(总分96.20)、印江县(总分94.08)通过核查。据悉,全国第一批认定的10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中我省有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