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一本《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在普定县发放

08.08.2014  20:22

普定县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暨权证抵押贷款发放仪式现场。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8日电 8月7日,普定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暨权证抵押贷款发放仪式在白岩镇思源农业园举行,普定县人民政府向试点企业普定县思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了全省第一本《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该企业以土地流转经营权为抵押,获得了普定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900万元,标志着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的贷款模式在贵州启动。贵州省在推动农村资本有形化、实物化,扩大农村有效担保抵押物范围,破解农业发展资金难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脚下有地,手里没钱”,这是目前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针对农业产业建设周期长、投入大等特点导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紧缺、融资困难等问题,普定县结合中央1号文件关于“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的精神,率先成立农村改革专项小组,以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颁证为切入点,以融资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模式,在县域内选择1至2家实力相对雄厚、产业示范效果明显、有贷款需求、且有偿还能力的农业企业作为改革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普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虹(左一)向思源公司法人梅世松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廖浜合 摄)

    该县出台了《普定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合同签证、确权颁证、价值评估、发放贷款等程序,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着力扩大农村有效担保抵押物范围,促进农村资本有形化、实物化,实现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与现代农业的顺利对接。下一步,该县将在全县范围推广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通过试点带动,以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的颁发和抵押贷款为突破口,建立完善农村资产抵押登记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使农村改革各项措施有机衔接、相互促进,有效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