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29.12.2014  18:07

      12月24日,兴义市召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南盘江、清水河、下五屯三个改革试点乡镇(街道办)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改革范围为市级及以下管理的各类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小型水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流堤防、小型水闸等。

      会议要求,要遵循“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按照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清产核资、勘界确权的基本程序,明晰和界定工程所有权、使用权、水权和工程占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落实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营管理及维修养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和良性运行。

      会议强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办、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强化业务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既要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又要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不流失,同时也要保证参与改革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和成功。

      随后,继续召开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培训会,市水务局、试点乡镇(街道办)水利站业务干部参加了培训。(兴义市水务局 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