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拖欠农民工工资是道德问题 恶意欠薪可追究刑责

03.02.2015  01:36

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记者董峻)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2日表示,农民工欠薪问题不是简单的违法问题,而是基本的道德和道义问题。企业应负首要责任,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的责任也很大。

郭军是在全总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干活给钱天经地义,没有什么法律争议。在欠薪问题上,打官司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因为大量的欠薪不是劳动争议,而是典型的劳动违法行为。”他说。

郭军认为,农民工自身法律知识相对欠缺,签订劳动合同意识不强,有些农民工不了解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但这不是导致欠薪的关键原因。有工资条,或者有饭票、出入证等,也能够证明有劳动关系;对于工资标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标准,根据劳动法规定,不签合同企业违法,应该给2倍工资,工资标准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同企业相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执行。

郭军也表示,严重、恶意的欠薪有更严厉的解决手段,如恶意欠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企业是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困难,开始时可能流动资金不足,然后是付不了货款,最后可能工资发不出来。这种欠薪需要客观看待,员工也要理性对待。如果是客观问题,企业可以采取申请破产等方式解决。职工作为债权人也可以提出破产申请,这样能尽快在现有状况下拿回一部分工资。

据他介绍,在一些欠薪比较突出的地方,工会推动建立了员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资金或者建设项目出问题,可以作为职工工资的一种补偿。另外,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还有一部分资产可以变现,这时候工会或者政府可以先行垫资,帮助员工满足工资需求,事后向欠薪企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