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忽视瓦斯背后的“人祸”

28.11.2014  05:48

决不能忽视瓦斯背后的“人祸

新华社记者潘德鑫、王新明

    辽宁阜新“11·26”矿难发生不到30个小时,贵州盘县松河乡松林煤矿又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致11人死亡。一条条鲜活生命的逝去,表面上是由于瓦斯爆炸惹祸,但其背后的“人祸”,其实更值得警醒。

    盘县矿难发生时,贵州省刚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辽宁阜新事故教训,“要将高突矿井、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的矿井优先检查、重点检查”,而事故的发生,正是对检查没有落到实处的最好证明。

    年关临近,瓦斯频繁“惹祸”似乎已成多地安监部门头疼的问题。2012年,贵州盘江集团响水煤矿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23人死亡,2014年安徽淮南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致21人死亡。综观这些瓦斯矿难,几乎都有人祸的影子。根据有关部门调查:响水矿难事故是因为瓦斯超限后调度员判断错误,延误最佳救援时机;淮南煤矿难事故是因为主体方拒不执行政府停产通知,瓦斯超标照常下井;黔西新田煤矿今年“10·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0人死亡,事故发生前瓦斯三次超限竟都未引起重视。

    煤矿瓦斯利用好了是宝,利用不好就是害。安全生产责任难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是瓦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部分煤炭企业仍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未能对所属煤矿进行有效管理,对生产的关键环节过程管理失控。安监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仍然缺位。这样一种状态,发生事故就是早晚的事情。

    血的教训就在眼前,“安全第一”不能只是口号,也绝对不能为了赶时间、赶进度、赶产量,就忽视安全生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瓦斯事故可防可控的观念,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维护矿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华网贵州频道11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