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三制度”深化推进村级党内民主建设

23.09.2014  13:12

    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23日电 凤冈县着眼于新农村建设,紧紧围绕强化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健全三项制度,深化推进村级党内民主建设。

    党员首议制,保障党员知情权。以党员中心户为依托,建立党员首议制,畅通党员参与党内生活和村级重大事项讨论的渠道,落实党员知情权。一是上级精神党内先传达。组织党员先行学习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员带头宣传、带头贯彻、带头落实。二是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对村级重大事项以及党员、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以中心户为单位,提交党员讨论,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根据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决策进行修改完善。三是重要决策党内先行动。在村级重大决策的实施中,要求党员带头行动,带头贯彻执行,并积极帮助村干部做好周边群众的引导、说服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顺利实施。

    党员提案制,保障党员参与权。建立党员提案制,广泛听取党员呼声,及时收集意见建议,落实党员参与权。一是明确提案范围。本村党员凡是对村党组织工作决策、党内事务管理、村干部工作作风,村级各项事务管理及村级集体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有意见或建议的,通过填写党员提案专用单的形式进行反映。二是明确办理时限。由村级党员提案工作办公室负责抓好提案的审核和督办工作,认为提案合理,事实依据充分的,分类交办相关负责人落实办理。对办理难度较大、受客观条件限制的,及时向提案人作出书面解释说明原因。三是强化提案监督。及时公开提案办理情况,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使基层党员的意见与建议能够及时、顺畅、真实地反映到村党组织

    党务公开制,保障党员监督权。建立村级党务公开栏,推行村级党务工作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同时建立村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抓好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在每次党务公开后,村党组织及时通过党员中心户听取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作出解释与答复。一是规定公开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章要求公开的内容,涉及面较广或比较敏感,本地党员群众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均纳入公开内容范围。二是严格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党务公开栏,同时还采取广播、黑板报、民情访谈会等辅助形式公开。(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