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遏制滥办酒席 劲吹文明新风

20.08.2014  14:34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20日电 针对滥办酒席,“人情债”重压让群众不堪重负,凤冈县于2011年先后出台《凤冈县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暂行)》和《凤冈县广大群众酒席操办管理办法(试行)》,对国家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广大群众操办酒席作出规定,并全面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使滥办酒席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在近3年来的运行中,随着每年考上大学的学生人数增多,升学酒逐年递增,一些地方“地下”办酒现象依然存在,并逐年反弹。凤冈县委、县政府应群众呼声出新规,规范群众办酒行为。

     定新规,多管齐下抓落实。 一是科学定新规。今年1-5月,凤冈县监察局组织人员对群众滥办酒席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7月21日,《凤冈县规范群众操办酒席指导意见》出台。该《意见》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国家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单位聘用人员和在县乡财政领取工作报酬的人员仍按《凤冈县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暂行)》执行),酒席申报范围作了新明确,将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申报范围统一界定为婚嫁酒、乔迁酒、寿酒、满月酒、丧事酒五类,并进一步严格申报程序,明确乡镇、村(社区)、部门职责,强化工作纪律,力求进一步规范群众操办酒席行为。

    二是宣传抓引导。一方面,充分利用电视台、凤冈报、新华网凤冈网站等媒体,将《意见》全文刊播,让群众知晓;另一方面,通过召开群众会广泛宣传,让每家每户都清楚《意见》的内容;其次,通过书写标语的形式,让《意见》深入人心。如,县城所在的龙泉镇在辖区悬挂了宣传标语22幅;与58家餐饮经营单位签订了治理滥办酒席责任书,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密切配合,对前来就餐人员达到一定数量的,要了解其是否操办酒席,对操办酒席的,需要求对方出示有关审批材料;有关对象户还向政府作出了“不违规操办升学酒”的保证。“治理滥办酒席,解民忧,顺民意”“大力整治滥办酒席,减轻干群隐形负担”……在王寨镇公路沿线、大村大寨,这样的标语有十余幅。

    三是《村规民约》配套。《意见》下发后,各乡镇及时组织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学习传达,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组织各村民组长按照“党群直议”的方式及时制定修改《村规民约》,约束村民办酒行为。

    四是监督查处并行。县纪委组建两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对落实《凤冈县规范群众操办酒席指导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各乡镇、村(社区)积极行动,组建工作队伍、制定《实施细则》、公布举报电话、与餐饮家政服务单位签订责任书等,新规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出实效,标本兼治树新风。 一是党员干部立说立行,自觉抵制“办酒歪风”。同时,对一些亲戚拟办升学酒的现象及时予以劝阻,办酒数量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群众自觉抵制,让“歪酒”失去了生存土壤。群众通过学习新《意见》,很多有孩子考上大学的家庭也带头不办升学酒了。天桥镇一位群众说:“孩子今年考上大学了,我遵守上级的规定,我家庭经济尽管紧张,不搞学酒,不给亲戚朋友增添麻烦,现在上级政策很好,读不起书可以贷款嘛”。

    三是有效查处,让顶风办滥办酒席者警醒。《意见》出台后,全县共查处干部违规操办酒席8起,通过免职、调离岗位、待岗、警示诫勉、约谈、公开检讨、党内警告等方式处理有关人员19人,国家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滥办酒席得到有效遏制;查处群众滥办酒席48起,采取制止、罚款、没收工具等方式,有效规范了酒席操办行为,扭转了滥办酒席的歪风,将广大干部群众从“人情债”的束缚中彻底解救出来。

     顺民意,有效减负尽开颜。 一是没有了借机敛财,干部高兴。由于滥办酒席,造成一些干部职工疲于应付,因为是领导、同事、朋友、亲戚,碍于面子不得不去,去了几家,一个月工作所剩无几。现在规范了办酒行为,干部职工很欢迎。一位机关干部说:“以前每到7、8月份,工资还不够吃酒,有的是朋友、是亲戚,都不得不去,感觉经济压力很大,县政府出台新办法,我们很欢迎。

    二是少了人情债,群众得解脱。“以前每到7、8月份,我们寨子都有好几家办酒,男人在外面打工,有时又没有寄钱回来,吃酒钱都没有,不得不想办法卖猪、卖粮食来吃酒,没办法呀,现在好了,没有学酒了”一位农村留守妇女说。通过规范办酒,对绝大多数群众都是一种解脱,凤冈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得到群众衷心的拥护。(任弘 周登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