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家“廉政文化创建示范单位”出炉

06.01.2016  20:19

               

2015年12月29日,毕节市纪委举行“2015年廉政文化创建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大方县地方税务局等7家单位被授予“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纳雍县雍熙街道大寨社区等2个社区被授予“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单位”;黔西县思源实验学校等5所校园被授予“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单位”;赫章县兴发乡中营村等5个村被授予“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单位”;毕节市烟草专卖局等5家企业被授予“廉政文化进企业示范单位”。

  2015年初,为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推动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毕节市出台《廉政文化“六进”和新“四进”建设示范点创建标准》,在全市开展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过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层层民主推荐,确定48家参选对象;市纪委组成考查组,深入到各参选对象单位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实地考查验收;并对社会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民众对参选单位意见和建议;最后,市纪委常委会按照“工作有创新、行业有特色、警醒有效果、示范有作用”等条件,秉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48家参选单位中研究确定24家单位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