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推进会召开

28.03.2017  03:01

  3月24日,贵州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推进会在贵阳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刘晓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宗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向红琼作工作部署,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王茂爱主持会议。省人大民宗委主任委员吴军、省政协民宗委专职副主任于俊生、省民宗委副主任吴建民出席会议。

  刘晓凯指出,召开全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贵州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落实,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省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正能量。

  刘晓凯强调,全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和谐示范区,一是进一步提高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是开创我省宗教工作局面的需要,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需要。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是我省宗教领域的一件大事,必须加强领导,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准确把握宗教关系和谐的核心,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的作用,要强化舆论引导和典型带动。三是进一步发挥宗教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要加强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又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以及信教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变“要我作为”为“主动作为”,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形成合力。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要在推进全省宗教中国化方向发挥示范作用,要在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四是进一步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突出问题导向,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抓手,切实推动宗教工作上台阶,要支持宗教团体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要下功夫治理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向红琼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对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营造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良好氛围。一要深化认识,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大局,以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为重要抓手,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高位谋划和精心实施创建工作,坚决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推动全省宗教工作跃上新台阶。二要突出重点,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强化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宗教工作体系等方面下功夫、作示范,着力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三要注重方法,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与发挥宗教界作用相结合,坚持创建活动与推动宗教界自身建设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与推动创新相结合,着力推动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统筹协调。四要加强领导,着力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王茂爱在总结讲话时要求,各地要准确把握创建工作的定位要求,找准创建工作的关键点,巩固强化创建活动的措施保障,扎实有效地推动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会上,遵义市民宗委、毕节市民宗委作大会交流发言。

  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全省各市(州)党委统战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分管宗教工作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市(州)民宗委、贵安新区社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宗教工作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仁怀市和威宁自治县党委统战部、民宗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