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终止贵阳新利源实业有限公司汽车尾气检测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的公告

22.10.2014  13:35

  我厅收到贵阳新利源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机动车定期环保检验委托的申请》,按照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环发〔2013〕38号)和贵州省《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委托管理制度》(黔环通〔2012〕193号)有关规定,我厅决定终止贵阳新利源实业有限公司汽车尾气检测场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委托,并收回发放贵阳新利源实业有限公司汽车尾气检测场的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证书。

  特此公告。

  2014年10月22日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林业厅
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