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买官卖官”当成“投资”的手段

21.09.2015  19:13

               

 

近日,广东省委党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出席在中山大学举办的“广东新时期腐败原因趋势与对策”专题研讨会时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形式依然严峻,重点强调认识领域的买官卖官现象仍为严重。(新浪    9月21日)         买官卖官现象由来已久,古代有“卖官鬻爵”的说法。反腐热潮开展以来,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当中屡屡发现一些地方买官卖官问题,有的涉案资金高达数千万。         买官卖官行为为何如此猖獗?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过一句话: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世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说法虽然夸张,但却符合现实。从某些人来看,官职是可以买卖的一种商品,是一种能够获得百分之三百利润的商品,这种投资,将带给自己巨大的利益,巨大的利润让某些人趋之若鹜。         一名反腐专家说,买官者的资金来源主要分为四种:一是借钱;二是贷款;三是拉赞助;四是挪用公款。不管哪一种,这种“投资”最终都会让他倾家荡产,因为他认为的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只是一种幻想中的理想状态,终究逃不过事实中法律的制裁。         买官卖官是一场非法交易,牵涉到交易双方,究竟是买官滋生了卖官,还是卖官造就了买官?这不是鸡生蛋,蛋孵鸡的问题。笔者以为,这是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是需求助长了供给,而不是供给滋生了需求。有人想买官,才有人会卖官。因此,打击卖官卖官的现象,关键是要整顿买官之风,严厉惩处买官行为,切断需求,自然就没有了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