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荣誉”成为腐败滋生的催化剂

19.09.2015  19:23

               

 

头顶全国劳模、“茅以升桥梁大奖”获得者等多个光环,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陈明宪却一步一步堕入腐败的深渊。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明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涉案6000余万元。(海外网  9月17日) 这已经不是第一位盯着各种荣誉光环落马的官员。让人们唏嘘不已不仅是他们获得的各项“荣誉”,更多的是“荣誉”光环下那巨额的贪腐资金。以陈明宪为例,陈明宪在职期间大权独揽,操纵工程招投标收取巨额“业务费”,所贪腐几乎涉及湖南省内高速公路建设的每个环节;两三年内,其生活办公长期在长沙一家五星级大酒店中。而另一方面,陈明宪是高级工程师,曾是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桥梁界有一定声誉,自诩为“国内著名桥梁专家”。主持矮寨悬索大桥、洞庭湖大桥等项目期间,为了多创造世界第一。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让盯着诸多光环的他走上了贪腐之路?难道是“荣誉”催生了“腐败”,亦或是“腐败”造就了“荣誉”。 在翻阅陈明宪案件过程中,不难发现其所获“荣誉”与产生腐败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关系。为了使自己修建大桥获得各项荣誉,“世界第一”,陈明宪在设计时刻意增加建设难度,一些项目造价超过预算近一倍。这无疑是工程“奢靡建设”,表面看来个人获得耀眼业绩,但背后却是隐性腐败严重浪费建设资金。这种浪费国家钱财来谋取自身荣誉的行为透露出的是其本人的强烈的功利之心,个人主义。由此,就不难理解一位为获荣誉的高官走上腐败之路的必然性。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当坚守的是克己奉公,为人民服务的“公心”,而不是不择手段谋取自身荣誉的“私心”。古语有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把国家,民族的利益摆在首位,为祖国的前途、命运担忧分愁,为天底下的人民幸福出力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的写照。在中国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要的不是某个官员个人的荣誉,而是整个集体、国家的荣誉。党员干部不应该被各种“世界第一”等荣誉所束缚,沉迷其中,而应该时时加强自身的党性教育,努力践行“三严三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