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四到位”为工作抓手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常态化成果

02.09.2015  09:20

               

 

为合理保护国家资源环境,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同时,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大方县结合辖区内实际,以“四到位”为工作抓手,切实巩固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常态化成果。 一是巡排查到位。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巡排查工作重在加大巡排查力度和密度。根据非法采矿行为隐蔽、易发的特点,始终坚持重心下移,积极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安监站等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和村、组有关人员,对各自辖区、片区、包保范围进行全面深入巡查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巡排查中发现非法采煤窝点或废弃井,及时报告,及时组织力量炸封关闭,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进一步增加巡查次数,不给非法采煤采矿行为任何可乘之机。 二是教育宣传到位。综合利用动态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拉警示标语、立警示牌、走访等以及其它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警示群众私挖盗采矿产资源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同时,将抓安全生产就是抓经济发展、促社会和谐,保护资源环境就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理念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家喻户晓。通过宣传,着力从思想上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资源环境保护意识,让群众不滥采、不敢采、不愿采,努力营造良好的矿产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环境。 三是监管措施到位。一方面,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群众及社会有关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非法采煤采矿行为的监督,密切关注群众需求,注重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用煤来源,随时研判形势,掌握动向,灵活施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私挖盗采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以打开路,以司法为主严厉处理。另一方面,将督促检查作为巩固成果、深化措施的有效手段,坚持常态化督促检查。县国土资源局打非办派出专门督查组,深入一线,不定期对各乡镇“打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督查中,督查组严格按照“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拉关系、不搞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内容和要求开展暗查暗访,严格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把岗位和责任紧密结合,坚持“岗责对应”原则,将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到县、乡(镇)、村、组,落实片区包保责任人,强化各责任主体的责任。通过责任分工和分解,促进责任主体按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对在督查检查工作中发现履职不力、成效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督查组下达督查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