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到意识 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贵州实践

11.12.2014  13:28

从“率先建立制度”到“意识能力提升

 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贵州实践

    贵州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省政府法律专家团成员白敏亲眼见证了贵州省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观念的不断提升。“近几年,尤其在重大决策上,政府对法律和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视不断在增强。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通过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重大决策、处置重大资产过程中,保证法律顾问发挥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的重要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增强政府法治意识、规范政府行为,从而杜绝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执法、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等现象,使“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得以落实。

    “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际上,贵州省此项工作已经走在全国前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朱玉说。

    早在2004年4月,贵州省就在全国率先采取合署办公的形式,在省政府法制办加挂“省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设立法律事务处专门负责处理省政府法律顾问事务。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省政府法制办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依法办事和从实际出发的关系,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坚持开拓创新,努力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朱玉告诉记者。

    当前,贵州省正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设立法律顾问室。目前,全省所有9个市(州)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88个县(市、区)政府、41个省直厅局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基本实现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并逐步向各级政府部门延伸。

    “此外,省政府法律顾问室还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背景,建立了贵州省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专家人才库,充实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人才队伍。”朱玉说,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室也采取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聘请法学专家、律师为辅的方式,积极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队伍。

    机构队伍健全的同时,贵州省也大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制度规范,明确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职责及工作经费保障问题。此外,还通过制定《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内部规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工作规则》等制度对法律顾问事务办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培训、监督、考核等有关事项进一步作出规定。

    贵州省政府法律制度工作开展以来,最让朱玉记忆深刻的是对煤矿兼并重组关闭、国有企业改革等敏感复杂问题,除采取全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外,还组织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就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提出法律意见。“贵州是煤矿大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实施,有效保障了煤矿企业依法整合和国企改革顺利推进。

    白敏认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当好本级行政机关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对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推动发展改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记者了解到,2010年以来,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类法律顾问事项585件。主要工作包括:把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做好重大投资合作项目的法律服务,参与重大投资争端协调处理等。

    “比如对贵州省政府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国家开发银行、中电投、华夏航空等的投资合作协议等投资合作事项进行法律论证,通过及时提出对有关问题处理的法律意见、建议,防控法律风险、创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朱玉说。

    值得一提的是,省政府法制办还组织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的涉法课题政策研究,先后组织完成了省委重大调研课题《贵州省重大项目征收征用补偿研究》、省政府《贵州省投资环境调查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任务,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朱玉同时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我们要深入研究,妥善处理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公职律师制度的关系,吸收公职律师参与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队伍中来,共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贡献力量。(许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