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残联系统积极开展全程代办服务活动

30.06.2014  00:28

 

      剑河县残联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宗旨,在残疾人证办理、居家托养补助、阳光家园补助、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及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等事项中积极开展全程代办服务活动。

      需办理残疾人证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证复印件及两寸红底标准相3张和致残相关证明,然后由村干部或驻村干部统一交乡镇残联,由乡镇残联带到县残联进行办理,然后由乡镇残联到县残联领取,再由村干部或驻村干部统一到乡镇残联领取发放到残疾人手中;获居家托养、阳光家园、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补助对象,只要提供残疾人本人或家属的农村信合存折复印件,由村干部或驻村干部统一交乡镇残联,再由乡镇残联一交县残联,然后由县财政直接支付到账上;需残疾人用品用具的残疾人及其家属,将申请和残疾人证复印件交村干部或驻村干部,由他们统一交乡镇残联,再由乡镇残联统一到县残联领取,然后由乡镇残联负责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剑河县残联系统自开展全程代办服务活动以来,共全程代办残疾人证1200余本,发放居家托养100人、阳光家园补助53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205人,发放轮椅车58台及其他残疾人辅助器具218件套,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