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委副主任徐飞谈我省人口较少民族扶贫

26.09.2016  14:09


2016年9月12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徐飞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
    2016年9月12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徐飞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介绍我省人口较少民族率先脱贫、率先全面小康实施情况。访谈主要内容如下:

  【主持人】国家部署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以来,我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请您给大家先介绍一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出台的有关背景和我省的有关情况。

  【徐飞】2001年,国家民委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建议把22个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列入国家“十五”计划的意见》,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函〔2001〕44号回复,原则同意国家民委提出的关于扶持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22个民族发展的具体建议,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负责落实。

  根据2003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批准通过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又称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规划),启动专项建设资金用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徐飞介绍我省人口较少民族率先脱贫、率先全面小康实施情况。

  在国家“十一五”规划扶持的10万人以下22个人口较少民族中,贵州有毛南族,涉及毛南族人口30514人,主要集中分布黔南州平塘县、惠水县、独山县的6个乡(镇)、46个行政村。

  “十二五”期间,国家在继续扶持毛南族等10万人以下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同时,将扶持范围扩大到30万人以下的28个民族,2011年6月,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贵州的仫佬族作为人口较少民族新增列入了国家“十二五”扶持规划范围,扶持区域扩大到黔南州福泉市、黔东南州麻江县、黄平县和凯里市境内11个乡镇31个行政村,扶持对象涉及65273人,其中仫佬族20241人。列入“十一五”国家规划重点扶持的毛南族聚居地区不变,但因行政村撤并,毛南族聚居行政村数量由46个变为32个。至此,我省共有两个人口较少民族、1个人口较少民族的民族乡、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重点扶持范围,扶持区域涉及两个自治州、7个县市,21个乡镇,扶持对象达到131124人,其中,毛南族和仫佬族为56057人。

  国家在不同阶段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本实现“五通十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本实现“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具体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电话、宽带),通沼气(清洁能源);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草场、经济林地、养殖水面)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和民族文化活动场地,有办公场所,有农家超市(便利店)和农资放心店。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贫困人口数量减少一半或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或以上水平;1/2左右的民族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或以上水平;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

麻江县复兴村村貌。

  国家民委和国家发改委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分别安排有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十一五”期间,我省共获专项资金14727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127万元,中央专项资金7600万元,平均每村投入320万元。“十二五”期间,我省共获专项资金32132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632万元,中央专项资金17500万元,平均每村投入510万元。

  【主持人】国家对人口较少民族单独出台扶持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那些方面?

  【徐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人口较少民族同胞、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解决了人口较少民族的小康问题就意味着解决了一个民族的发展问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少数民族同胞和民族地区的高度关心和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小康社会建设中绝不让任何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信心和决心。

  对贵州而言,开展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率先脱贫、率先全面小康行动,是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各民族团结友好、和谐共处的具体体现,既符合全国、全省发展的主旋律,又能充分体现我省民族团结、繁荣奋进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我省要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离不开人口较少民族的全面小康。同步小康创建需要示范乡镇、示范村先行一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开展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率先全面小康行动,可探索同步小康示范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树立村级同步小康创建的样板,对我省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福泉市仫佬族聚居村新貌。

  【主持人】为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跨越发展,我们主要采取了哪些办法措施?

  【徐飞】采取的办法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

  二是分别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十二五”专项规划。并从2012年起每年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查找分析问题,安排部署推进工作。省领导先后多次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开展调研,加强督促,现场解决问题,有力地推进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

  三是实施优先发展战略。优先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安排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建设项目,优先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加快发展。如2013年、2014年两年,我们共安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214万元,整合各部门资金,优先倾斜支持独山县在羊凤、朵罗、拉偶等毛南族聚居村创建了两个毛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解决毛南族返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困难,拓宽毛南族群众增收渠道,促进了毛南族地区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2014年,省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优先”战略,实施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行动计划,提出了分年度推进、确保到2017年以前全省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全部率先实现小康的目标要求,并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了率先全面小康的指标监测体系,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在同步小康创建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四是因族施策,统筹推进。一方面,坚持分类指导,因族施策,突出扶持重点。另一方面,坚持资源整合,分步推进,突出扶持效应。根据发展条件差异,把63个行政村分成3批,分别纳入2014——2017年率先实现全面小康,2017年进行整体巩固提高的年度工作目标,逐步推进率先全面小康进程,形成突出阶段重点、统筹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麻江县仫佬族群众。

  五是建立监测调研机制,加强督促推进。省民宗委建立了一套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统计监测系统,配备了一支兼职信息员队伍,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情况纳入信息化管理。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开展专题调研评估,及时准确真实反映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现状和发展趋势。基本上形成了以统计监测系统为主体,专题调研评估为补充的动态研判工作机制,实现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相结合、定性监督与定量结合相结合、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督促推进目标。

  【主持人】经过“十一五”、“十二五”的重点扶持,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徐飞】通过“十一五”以来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扶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五通十有”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目前,63个聚居村都实现了通村路全硬化,部分行政村实现了组寨路网全硬化,通行条件大为改善。安居房、人畜饮水、居民用电、广播电视、电话等基本实现全覆盖,发展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建成了一批卫生室、文化室、农家书屋、卫生厕所、农家超市、体育健身场所、村民活动中心等,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大为改善。

  在“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方面,据统计,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黔东南州聚居区达到了6027元,略低于黔东南州6139元的平均水平,其中最高的达到9500元、已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黔南州聚居区达到6418元,超过6396元的全省平均水平;按以行政村统计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或以上水平的有20个村。2015年,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800元,贫困人口减少13160人,相比2010年末,基本达到减少一半。总体上看,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都得到较大提升,基本实现“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规划目标。

  二是培育了一批支柱特色产业,群众收入明显提高。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扶持培育了葡萄、花卉、茶叶、精品水果种植业和畜禽养殖、稻田养鱼以及特色民族乡村旅游等一批主导产业,如凯里市大风洞乡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云峰村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建成了5000余亩的葡萄基地已见成效,较好地带动了本村及周边群众增收致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群众就业渠道、增收门路和能力得到较大拓展。

  三是建成了一批小康示范村。通过推动实施率先小康行动计划,树立典型,创建了麻江县复兴村、惠水县大新村、凯里市石板村、独山县羊凤村、平塘县场河村等一批小康示范村,对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形成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经过评估,到2015年为止共有39个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主持人】通过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加大改善,但在工作推进中也一定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您认为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

  【徐飞】在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一些地方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认识还不够到位,部门协作不够有力,群众发动不充分,资金和力量整合不够。

  二是发展不够平衡,远离中心村的村组和条件相对艰苦的行政村因投入不足,发展仍然较慢。

  三是扶持政策覆盖不全面,达不到村内寨组全覆盖,一些项目建设的标准较低。

  四是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推进缓慢,尤其教育师资和缺医少药问题还未根本改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标准低。

  五是产业结构调整转型慢,村级集体经济薄弱,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群众增收较慢。六是毛南族、仫佬族村寨民族特色不明显,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有待提高。

  【主持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也只是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下一步,我们将如何确保人口较少民族率先脱贫、率先全面小康目标的顺利实现?

  【徐飞】我们将紧紧围绕我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和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项战略行动,按照“实现全面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要求,扎实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一是继续推动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小康行动计划。按照“巩固已达标的指标,提升尚未达标的指标,奋力攻克短板指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协调推动和力量整合,加大统计监测力度,推动有关地区和部门落实好“两个优先”战略,扎实推进各年度率先小康创建任务的落实,确保2017年63个村全部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二是进一步提升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小康的直观感受。继续推动实施和提档升级一批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种养殖、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项目,实现“十个全覆盖”,即硬化道路村组寨全覆盖、饮水安全设施全覆盖、卫生参合率全覆盖、教育全覆盖、就业力争全覆盖、财产保险全覆盖、购销全覆盖、小康房全覆盖、小康厕全覆盖、环境整治全覆盖。推进全面小康的软硬环境建设,切实增强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实现全面小康的直观感受,让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各族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和全面小康实惠。

  三是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十三五”,国家提出“在‘两个率先’(率先脱贫、率先小康)示范引领下,人口较少民族分批分步实现全面小康。到2020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在实现‘一达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二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三保障(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标准化卫生室、全科乡村医生)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四通八达’(通硬化路、通客运班车、通宽带、通电商,集中式供水、清洁能源、卫生厕所、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村务便民服务站、便民连锁超市、稳定增收产业(或创业致富带头人)达到有关建设标准或要求)”目标,我们将在认真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同时,提炼、归纳和总结经验,以问题为导向,查找规律,摸清制约发展的特殊困难和突出短板,争取将更多扶持政策和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总体规划,并紧扣国家规划要求,深入调研,编制实施我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全面、系统、精准谋划新阶段的扶持工作。

  【主持人】通过总结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经验做法,结合多民族省情,我省提出了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工程,请您介绍一下该扶贫工程的进展情况。

  【徐飞】列入国家扶持规划的毛南族、仫佬族聚居村由于有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投入和率先小康行动计划推动,总体发展势头较好。据“六普”统计,我省人口总数在5万人及以下的少数民族有瑶族、壮族、蒙古族、满族、畲族、毛南族、仫佬族、羌族等8个民族(简称人口数量较少民族),总人口24.87万人,其聚居地区由于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原因,仍然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

  2014年我省识别的9000个贫困村中,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人口占全村总人口30%以上的贫困村有65个,其中瑶族村21个,分布在黔南州荔波县,黔东南州黎平、榕江、从江、麻江等县,黔西南州望谟县;壮族村13个,分布在黔东南州从江县;仫佬族村12个,仫佬族和畲族村5个,分布在黔东南州麻江县和凯里市;毛南族村13个,分布在黔南州独山、平塘县;羌族村1个,分布在铜仁市江口县。尤其瑶族、壮族贫困村主要位于我省月亮山、瑶山、麻山等特别贫困地区,生存条件恶劣,发展滞后,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扶贫开发“1+10”《关于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们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为引领,借鉴“十二五”期间扶持毛南族、仫佬族聚居村的经验做法,采取特别措施,对我省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进行精准扶持。作为牵头单位之一,我委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调查研究。对全省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的贫困状况,深入剖析贫困原因,为精准施策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

  二是抓任务分解。我们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拟定了《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了调度督查机制。

  三是抓督促指导。层层明确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的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工作机制。

  四是抓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专题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扶贫成效,最大限度影响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努力营造实施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良好氛围。

  “十三五”,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继续抓好列入国家“十三五”扶持规划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全面小康的同时,积极推动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率先整体脱贫、率先全面小康。

  一是强化扶持措施。针对65个贫困村的实际情况,按照有“长板”则用好“长板”、有“短板”则拉长“短板”的要求,制定扶持工作方案,量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扶持措施,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每个贫困村精准脱贫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做到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人精准。

  二是强化优先扶持。加强协调督查,突出“七个优先”扶持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和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移民、特色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电子商务、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七个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并能优先见效。

  三是强化监测调度。建立65个贫困村精准脱贫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开展调度,推动各项任务得到落实。通过“十三五”努力,力争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2016年底实现22个贫困村出列,2017年底实现18个贫困村出列,2018年底所有贫困村出列并基本实现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