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办事难、办证难”,不要按住葫芦起了瓢

01.09.2015  15:54

               

 

即日起,我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精简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其他相关职责,及乡镇(街道)、社区职责范围内,涉及企业、公民办事的各种证照(卡)及有关证明。(8月31日    福州新闻网) “办事难、办证难”饱受诟病。 随着国家“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步伐的加快,群众办理其相关事情的流程和时间相应的缩短了,但是部分企业单位、政府部门,仍然存在“办事难、办证难”的不良现象,这种现象饱受诟病,是群众讨论的热点,舆论关注的焦点。福建省此次专项整治,将向不必要的证明项目开刀,进一步缩短办事流程,使群众得到满意。 取消不必要的证明项目,不要按住葫芦起了瓢。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这是“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其背后的原因是其手中握有办事的权力。权力来自于人民,就应该做到“权为民所用”,他不能拿来对付群众。福建省这次将取消不必要的证明项目,那么久必须做到同时按住葫芦和瓢:取消旧的证明项目,避免产生新的证明项目。 取消不必要的证明项目,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 子女读书、买房就业、办理退休等等都要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类似奇葩证明的存在,不是说公安部一纸禁令能够杜绝的。面对前来开具证明的群众,派出所犯难了:开,违规;不开,无法联系群众。 要想彻底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不能是政府部门一方的事情,要所有的企业单位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严格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办事。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应予以取消;进一步精简办理条件,梳理前置条件尤其是互为前置的条件,能取消的一律取消;统一规范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企业单位不要设立过多的门槛条件,这其中一些条件设置侵犯了公民的权利。 整治“办事难、办证难”,要政府、单位一起按,才能杜绝按住葫芦起了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