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23.06.2017  16:03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相关实施意见

严禁削减挤占 体育课时间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体育课时、改革创新学校体育发展模式、体育课程考核机制、加强课外体育锻炼、培育体育特长等十一个方面提出了详细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保证小学体育课每周4课时,初、高中体育课每周3课时,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高校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学生不少于108学时)体育必修课,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在体育课程考核机制方面,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和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纳入考试内容,坚持把体育学科纳入中考科目,以满分50分计入升学总分;将体育学科纳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体育技能考核纳入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学生普通高考体育测试办法,高校要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情况作为评优评先、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另外,各类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中小学校要健全“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科学合理为学生安排双休日、节假日“体育家庭作业”。(记者 张梅) 

[责任编辑: 王梅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