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探索办案程序暨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改革

16.09.2015  20:49

  自2014年10月以来,六盘水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程序暨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据统计,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441件,公开法律文书104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7件,促进了法律监督工作规范、严格、公正,切实从源头上预防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和有效化解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主要采取以下五个措施:

   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 一是公开办案流程。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姓名、受理时间、强制措施、结案时间、办理结果等程序性信息,在门户网站案件信息查询栏目公开。二是公开案件动态信息。将一些案件基本信息,以新闻的方式在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三是向案件当事人告知诉讼进度。业务部门在案件诉讼进度发生变化时,及时以电话或短信、信函等方式告知辩护律师、嫌疑人家属、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 一是及时、主动、全面公开起诉书。在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页面设置查询栏目,并保证上网公开的起诉书内容与正本起诉书一致。二是主动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在案件办结或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十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注重保障当事人隐私。为防止侵犯当事人隐私权,在公开法律文书的同时,将涉案当事人和证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情况、通讯地址和企业代码以及证人姓名等采用技术手段隐去,自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有涉检负面舆情发生。

   公开案件处理结果和司法理由。 一是积极开展公开听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或者不服案件处理结果的当事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员参加听证或者旁听。目前,已对两件重大疑难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听证人员通报案件拟处理意见及理由,并进行答疑解惑。二是公开答复。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或者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进行公开答复。三是推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在案件作出结论后,通过法律文书向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说理。

   公开办案过程。 一是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判检察工作机制。邀请其视察派驻检察室、案件管理和文化建设等工作,评议公诉人出庭质量,参与对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执法检查。二是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活动。人民监督员除按法律程序评议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外,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刑事申诉复查案件公开听证进行监督,拓展监督范围。三是邀请群众监督司法活动。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4次,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办案、表达诉求拓展渠道。

   抓好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大厅、案管大厅等司法办案区建设,把司法办案活动放在司法办案场所,通过看得见的法律程序彰显司法公正。二是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积极建设集电话、短信、邮件、微信、微博客户端、门户网站多渠道于一身,集实体平台、网上平台、通信平台于一体,整合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多种功能,实现案件查询、控告申诉、律师预约、行贿档案查询、检察官答疑、人大代表联络等多元服务的12309平台,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服务,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