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检查组赴长顺县开展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检查工作

16.03.2015  17:00

      本报讯    3月11日至13日,省扶贫办人力资源开发处处长高松、调研员腾兴奇赴长顺县检查2013-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黔南州扶贫开发局局长欧天彪、副局长练宗敬、长顺县人大副主任唐庆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登福及长顺县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省办检查组根据财政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原则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审批“七流程”及管理“十步骤”的总体要求,检查组先后在长顺县扶贫开发局、敦操乡查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及管理相关的档案资料,查看项目申报指南等在该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公示情况。实地查看了敦操乡玄参种植、钩腾种植、黄花寨水库养殖,鼓扬镇绿壳蛋鸡养殖、摆所镇的葡萄种植等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组每到一个点,都详细询问项目的实施情况、贫困农户的受益情况。

        3月12日,检查组召开情况汇报会,会上,王登福对长顺县2013-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情况及各乡镇情况作汇报,检查组认为:长顺县在省扶贫开发条例发布实施及省23号文件下发后,能积极顺应改革需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从资料上和政府的门户网上可以看出县、乡两级都能把握好政策导向,领会好相关的精神,项目基本能够按照“七流程、十步骤”管理,档案资料能完整反映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情况。项目实施方面,在利益联结机制上有值得推广的方式。检查组同时也指出,长顺县的项目实施存在着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个别项目实施质量不高,新建项目实施较好但原建项目管理不够到位,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最后,检查组结合检查情况,针对长顺县项目管理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省、州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好精神内涵;二是要进一步总结扶贫开发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三是要严格项目审批及管理程序,抓好项目管理;四是抓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找准贫困对象;五是结合“十三五”规划及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加强项目库建设;六是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效益发挥;七是建议项目竣工后,县级先组织审计部门完善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八是加强乡镇要建立扶贫工作站人员配备,提升扶贫队伍力量,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