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相关“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严格核准备案

26.03.2018  20:23

企业投资项目 严格核准备案

贵州出台相关“办法”,对投资项目实施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

    近日,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我省将对企业投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以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该“办法”所称的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在贵州省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项目。

  该办法规定: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根据投资项目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如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办法”,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核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确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其中,跨市(州)项目由省项目备案机关备案,跨县(市、区、特区)的项目由市(州)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其余项目由县(市、区、特区)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国家对项目备案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办法”指出,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等,应当依法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不得非法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核准或者备案,不得擅自增减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同时,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等;列明项目备案所需信息内容等,提高工作透明度,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记者了解到,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办法”规定: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通过在线平台登记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予以核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予以核准的,应依法予以撤销。(杨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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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行为 纳入信用异常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信息将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

  (一)应申请办理项目核准但未依法取得核准文件的;(二)提供虚假项目核准或备案信息,或者未依法将项目信息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已备案项目信息变更未告知备案机关的;(三)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开工建设的;(四)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实施的;(五)项目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或者报送虚假信息的。

[责任编辑: 刘菲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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