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出台办法 扶贫成效作为考核干部重点

12.08.2015  13:07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12日电  日前,从江县出台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确保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在新的考核机制中,将建立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绩效评价体系,以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扶贫开发工作责任落实、扶贫成效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减贫增收、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民生事业等5个大类48个子项,总分值100分,其中,组织领导含9个子项,分值15分;减贫摘帽含3个子项,分值25分,突出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减少数量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权重分值,分值分别为10分;基础设施含11个子项,分值20分;产业发展含4个子项,分值9分;民生事业含20个子项,分值31分。

    考核结果实行“四挂钩”:一是与领导班子考核挂钩,扶贫开发工作连续两年无起色、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约谈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二是与领导干部考核挂钩,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三与扶贫工作管理挂钩,作为扶贫资金项目分配、扶贫工作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对如期或提前“减贫摘帽”的乡镇,按照规定给予表扬,并按照“摘帽不摘政策”的要求,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四与评定先进挂钩,对考核结果优良的乡镇,从切块到县的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按照不同等次给予工作经费和项目资金奖励。(吴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