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语办、省古籍办联合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学习研讨会

20.04.2017  18:52

  4月18日,省民语办、省古籍办联合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并立足职能职责围绕贯彻落实进行深入研讨。省民语办、省古籍办全体人员参加学习研讨。

  研讨会原文学习了《意见》,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着重就《意见》出台的背景、现实意义、主要内容、重点任务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要求,深刻认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要加强学习,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提高认识,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扬的践行者;要守土有责,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

  会议指出,传承发展好包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举措,省民语办、省古籍办作为民族文化工作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宣传意识,要围绕文化自信宣传贵州优秀传统民族文化,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把民族传统文化中优秀的部分加以弘扬;二是增强机遇意识,把握发展大势,顺势而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三是增强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工作,敢于攻坚克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