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

11.05.2015  11:33

  长期以来,贵州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开展了传统村落调查,实施了一批保护项目,但由于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等诸多原因,一些传统村落日渐消亡。为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近日,省政府出台指导意见,专门就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要重点深入实施以下“五项工程”。

   一、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注重传统村落的完整性,防止人为分割肢解村落整体、盲目塑造特定时期风貌、片面追求经济价值。

   (一)保持传统村落空间的完整性。 全面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全面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历史建筑、文物古迹等传统建筑,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在保持传统风格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完善采光通风、节能保温、给排水、环境卫生等设施,提高居住品质。未经充分论证,严禁对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实施改造,严禁将大广场、大草坪、大景观等生硬嫁接到传统村落。

   (二)保持传统村落文化的完整性。 注重文化遗产存在、形态、内涵的真实可信,杜绝无中生有和照搬抄袭,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防止一味娱乐化。注重传统文化的延续,保护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风民俗等进行抢救;加强对历史典故、民间传说等故事,吹、拉、弹、唱等技艺,歌舞、节庆、婚丧、饮食等习俗的收集整理,创编成文字、视频资料,分类归档建立数据库。争取在贵州民族大学开设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在省内民族学硕士点开设贵州世居少数民族研究专业,在“三州”等民族地区建设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科研基地。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培训和教育工作。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加强民族文化精品建设,集中打造仰阿莎、亚鲁王、萨玛、奢香夫人等人物故事,锦鸡舞、侗族大歌、苗岭飞歌、好花红等歌舞故事,傩戏、地戏、侗戏、布依戏、滚龙戏、花灯戏等戏剧故事,姊妹节、查白歌节、三月三、六月六、端节、跳花节、火把节等节庆故事。

   (三)保持传统村落价值的完整性。 挖掘和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社会等价值。合理控制旅游开发,不得建设大型游憩娱乐设施,不得进行现代流行歌舞表演。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核定传统村落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严禁商业地产开发,注重村民生产生活的真实性,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整体或多数搬迁,不得将沿街民居一律改建商铺。

   二、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 注重传统村落生态环境的延续性,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创建一批生态村。

  (一)结合实施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在传统村落大力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村庄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对古树名木、风景林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

  (二)结合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传统村落实施一批垃圾污水处理等环境整治项目,治理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实现村容美化。

  (三)结合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开展传统村落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完善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数据库,促进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合理利用及惠益共享研究。合理建立传统村落物种栖息地核心区、缓冲区和廊道,在关键性区域引入或恢复乡土景观斑块。

   三、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注重传统村落生产生活设施的便捷舒适性,让村民更多更好融入现代社会,分享现代文明发展成果。

  (一)推动路、水、电、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向传统村落延伸,着力解决传统村落与外界交流、实现自我发展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17年,全省传统村落通油路(水泥路)率达到100%,饮用水安全达标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电网网改率达到100%,广播电视和宽带覆盖率、通电话率、通邮率达到100%。

  (二)按照原汁原味、功能现代、设施完善的要求,注重技术处理,采用仿木材料、石质材料、隔音材料、仿传统涂料等,对传统村落内部的路、房等设施进行改造,铺设地下给排水和通信、绝缘化供电管网,使现代设施与自然古寨浑然天成,既保留传统风貌,又满足现代生活需求。

  (三)开展传统村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受威胁的传统村落进行地质灾害防治。

   四、实施农村消防改造工程。 注重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性,严格落实传统村落消防规划,根据村落火灾危险性、周边环境、建筑密度、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等因素优化消防安全布局,重点实施消防“六改”工程,2017年,完成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426个村落的改造任务;2020年,完成全省100户以上传统村落的改造任务。

   (一)寨改工程。 在不影响传统村落整体风貌和总体格局的情况下,以木质连片的30户左右为单元,开辟防火隔离带。

   (二)房改工程。 对新建或灾后重建房屋,设计满足防火要求的样板图纸并统一执行,推广不燃或难燃建筑材料及新型木质阻燃技术,提高房屋耐火等级。

   (三)水改工程。 统筹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在村落适当位置修建消防水池,铺设消防管网,配置消火栓和消防水喉、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并确保水量、水压满足灭火要求。

   (四)厨改工程。 对厨房四周和顶棚、屋面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改造,并对炉灶、烟囱、火坑等进行防火功能改造。

   (五)电改工程。 采用标准电线并穿金属套管或阻燃套管,对入户线路以及户内老化、裸露和安装不规范的线路实施绝缘化改造,更换老旧户表、表箱、闸刀等配电装置,推广电气防火保护技术,提高用电安全性。

  ( 六)路改工程。 结合传统村落道路建设,完善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强化消防站点及灭火装备建设。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注重传统村落经济发展延续性,提高村民收入,让村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安居乐业,同步全面小康。

   五、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 注重传统村落经济发展延续性,提高村民收入,让村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同步全面小康。

  (一)实施传统村落“一村一品、一乡一特”扶持计划,打造一批特色种养业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休闲观光农业和农超对接基地,现代山地高效农业项目要向传统村落倾斜。

  (二)实施传统村落乡村旅游业发展推进计划,突出山地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旅游、休闲观光旅游、健康养生旅游,推动100个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与传统村落旅游开发的有机衔接,加快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云平台”,包装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精品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建立村民自愿广泛参与的旅游开发运作和利益分享机制,让传统文化元素变成村民致富的“摇钱树”。

  (三)实施传统村落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发展计划,加强“三州”等民族民间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刺绣、蜡染、银饰等民族民间手工业,加强民族特色、地域特色食品、纪念品的生产和营销,强化电商寄递服务。通过高品位的民俗风情歌舞表演、民族竞技活动、特色饮食品尝,打造民族文化消费、体验与传播的新平台。

  (四)实施传统村落村级集体经济培育计划,支持成立以当地村民为主体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劳务公司、建筑施工企业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强化经营乡村的理念,盘活村集体资源资产资本,把重点传统村落优先打造成人均收入超过万元、集体经济收入超过百万元的“双超村”。

  意见明确,要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设立财政扶持资金,并整合扶贫以及其他到村资金,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要动员社会力量、民间力量广泛参与,形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合力;由省政府成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定期、不定期对传统村落保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保护发展规划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充分利用“多彩贵州”文化品牌,在电视栏目、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上宣传、展示传统村落魅力。争取用3-5年时间,使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具备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能力,建立起有效的保护发展管理机制,培育起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让传统村落美起来、强起来、富起来,遏制住传统村落消亡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