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统筹加强传统村落分类分级有效保护

30.11.2015  16:57

  近年来,黔东南州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上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致力于建立起一套全国乃至全世界最为严厉的传统村落保护制度,将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完好、特色产业发展成熟、人居环境良好的村(落)寨分类分级、有重点、有选择地进行保护,全面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为统筹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黔东南州专门成立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了村寨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村寨建设保护中心,组建了传统村落保护联盟,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强指导传统村落项目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消防安全保护工作,优先实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结合州情相继制定出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保护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276个中国传统村落进行规划编制,建立“一村一档”,已完成保护发展规划编制186个,完成“一村一档”的234个,有65个村完成了传统村落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黔东南州传统村落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持完好,原真性较强。按照传统村落特点,全州传统村落主要分为6种类型:旅游发展型村寨(如:黎平县肇兴镇肇兴,从江县丙妹镇岜莎村);休闲健康养生型村寨(如黎平县双江乡四寨村、从江加榜加车村、下尧村);文物保护型村寨(如:从江县往洞镇增冲村,黎平茅贡乡地扪村);生态博物馆型村寨(如:黎平肇兴镇堂安村);自然生态型村寨(如:雷山丹江镇乌东村);文化旅游型村寨(如:丹寨南皋乡石桥村,锦屏隆里乡隆里所村‘雷山郎德镇上郎德村)。

  2007年以来,全州共投入5.85亿元将传统村落具备的优势转化为提高村民收入的门路,积极探索保护、发展、利用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