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发文要求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20.07.2016  23:07

为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顺利推进我省“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确保我省林业产业倍增计划和林业生态红线保护目标的如期实现,根据国务院、国家林业局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近日,省林业厅就全省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积极履行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明确责任,认真监督。二是要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强调省人民政府批准各编限单位的“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各地必须严格执行。三是要依法行政、确保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林农的合法采伐,因生态保护确需限制采伐的,应给予一定补偿。四是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提高全社会参与林业治理的积极性。取消集体林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放宽对部分林木采伐管理。采伐竹林、非林地上林木和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进一步提高森林采伐审批和办证效率,推行伐区简易设计。对森林采伐限额继续实行按蓄积量单项管理。皆伐作业按照面积控制采伐,核定采伐量。对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短轮伐期用材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其主伐年龄可依经营方案确定,同时适当放宽对其皆伐的坡度和面积限制。改革采伐监管方式,由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技术指导和服务的管理模式。五是着力创新森林经营管理机制,提高科学经营森林资源水平。鼓励、引导集体和个人实现规模经营并积极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逐步实现按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确定森林采伐,实现对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六是强化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监督检查。要求各地要对森林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按照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